从源头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河南年底前将关闭七类非煤矿山

09.07.2019  08:50

本报讯(记者 张永强)日前,河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河南省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到今年年底,全省将关闭非煤矿山100个以上。

据了解,本次非煤矿山关闭工作以源头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出发点,以提高准入标准、推动资源整合、尾矿库治理销号、部门联动执法为抓手,切实推动矿山关闭工作,提升河南矿山安全水平。

根据方案,以下七类非煤矿山将纳入重点关闭范围:一是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二是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三是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煤矿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四是相邻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达不到300米的;五是尾矿库已闭库或符合其他销号条件的;六是经资源整合注销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七是达不到最小开采规模或其他安全准入条件的。

为确保本次矿山关闭工作扎实推进,河南省要求,矿山关闭由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电力等部门提请县级以上政府作出决定。对决定关闭的矿山由县级以上政府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结束后,县级以上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关闭矿山按照标准和程序实施关闭,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关闭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实施关闭的非煤矿山,必须吊销或注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必须拆除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和设备;地下矿山要炸毁或填实矿井井筒,露天矿山要治理边坡,尾矿库要公告销号;地表设立明显警示标志;清理收缴矿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