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反腐须坚持“三个在前”

21.03.2016  17:15

“群众利益无小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啃食群众的获得感,破坏群众对党的信任。从去年11月开始,江苏省开展为期一年的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办行动,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多批次限时督查,集中整治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2月,江苏省纪委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纪委网站 3月21日)

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大批“老虎”纷纷落马,成效显著,群众称好。笔者以为,党员干部特别是权高位重的领导干部,触碰了“红线”“底线”,必须依法依规依纪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但是,受党培养多年的县处级、厅局级、省部级甚至国家级领导干部,在滑向腐败深渊之前,如何进行最大限度的挽救,是摆在各级党政面前紧迫而重要的课题。这就必须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始终坚持教育规范在前、约谈提醒在前、纪律处理在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教育规范在前。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本地实际,多形式扎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守住纪律“底线”。要把警示教育贯穿领导干部成长全过程,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网络、活动、手机等载体,全方位、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纪律、警示、先进典型“四项教育”,切实增强“四种意识”,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成为习惯。加强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和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对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矿产资源、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和制度规范,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责任编辑:周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