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预警工程 与震波“赛跑” 我省震后预警将提至5到10秒 可有效避免次生灾害

29.07.2016  14:05

  “如果地震预警信息提前5秒,死亡人数可以减少80%。”7月28日,是唐山大地震40周年纪念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正在建设的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情况。该项目建成后,可在地震发生后5秒至10秒内向社会发出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河南省地震局副局长王士华介绍,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于2015年6月正式批准立项,总投资18亿元,计划于2020年左右建成使用。其中,河南省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计划建设覆盖全省各市县的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站502个,包括基准站52个、基本站150个、一般站300个。今年上半年,我省完成了台站宏观勘选、仪器勘选等工作,并在全国第一批通过了中国地震局专家组的审核。

  “‘地震预警’并非‘地震预报’。地震预报是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前,对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等信息的预测和发布,按预报时间分为长期预报、中期预报、短期预报、临震预报;地震预警是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紧急减灾行动。在大地震发生以后,震中附近的地震监测台站马上发出警报,从而使距离震中较远的群众在破坏性地震波到达之前避险和逃生。”王士华解释,地震预警的实质就是“超快自动地震速报”,给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争取实施紧急处置措施的时间,如高速列车紧急制动、及时关闭燃气管线、关闭核反应堆、停止精密仪器运行等,公众可以采取避震措施,避免次生灾害,减少人员伤亡。

  地震预警的作用非常明显。据日本实时地震情报利用协议会的测试结果:如果预警信息提前5秒,死亡人数可减少80%。但震中地区仍然是地震预警盲区,因为监测到震波时,震中已经遭受破坏。

  地震预警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之由于地震预警技术本身和地震台站环境的问题,以及地震判定的复杂性,地震预警可能出现漏报、误报、错报的情况,地震预警行为必须依法规范。王士华说,地震预警发布级别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预警信息由县级以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提供,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发布,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试验”“演练”等名义自行发布和提供地震预警信息服务。(记者 高长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