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269项证明不用再开

27.12.2017  13:34

12月26日,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取消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市级取消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事项187项,县级82项。

为进一步消除各种“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市政府决定再清理规范一批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其中,市级保留证明事项16项,取消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事项187项;县级保留证明事项40项,取消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事项82项。

按照市级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经济困难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居民死亡证明、为收养人出具有无子女和抚养能力证明、收养人健康体检证明、临时身份证明、健康证明、职工及配偶的无房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在列。市级取消的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事项,机动车注销登记需提供的机动车灭失证明、城镇居民入户需提供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办理居住证需提供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和就读证明、变更户主或与户主关系需提供的户主或与户主关系错误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姓名变更更正需提供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被取消。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提供的公民姓名、曾用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民族成分、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户籍所在地地址等公民身份信息证明也被取消。中招加分审核时需提供的8项证明也在取消之列。

另外,学生办理入学、入托手续需提供的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也被取消。生育保险报销时需提供的单位证明信和生育证明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需提供的下岗证明均被取消。

根据《通知》,保留和取消证明事项清单发布后,我市居民外出就业、学习、生活等,所在地要求提供我市保留证明事项清单之外证明的,基层组织和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掌握情况,按照方便群众办事原则,出具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