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嘉园安置小区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商都嘉园安置小区项目 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 已获得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商都嘉园安置小区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东新区商鼎路、徐庄街、莲湖路
2.3 招标范围:电梯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全过程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主体施工配合等其他伴随服务;
2.4 工 期:供货期 90日历天,安装期9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2.6 本次招标的电梯型号及数量包括:消防电梯兼担架梯46部;客梯46部;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2.7 标段划分:一标段:C-02-04地块、C-03-02地块消防电梯兼担架梯28部;客梯28部;
二标段:C-09-03地块、C-10-01地块消防电梯兼担架梯18部;客梯18部。
备注:每个潜在投标人可报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企业或有电梯生产企业给予授权的代理商,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经销商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 制造商: 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以及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A级);
代理商: 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的,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B级及以上许可证,其代理电梯设备的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以及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A级);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拟指派项目经理须在代理商或其代理的电梯设备制造商单位注册。
3.4 企业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所投品牌产品单份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
3.5 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有效投标人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电梯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证明。
3.6 在郑州市设立有电梯生产厂家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并取得营业执照。
3.7 投标人需办理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包括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之间如果存在以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报名要求携带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8日至2014年9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至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西路建委北院A座三楼8317室)报名。
4.2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原件或原件的公证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公证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列资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4.2.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2.2 企业有效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如为代理商投标,则代理商和制造商均需提供)
4.2.3电梯制造企业的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A级证书(附明细表)、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证书,代理商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如为电梯制造企业报名,本项代理商的资质不需提交);
4.2.4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的,提供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
4.2.5 投标人在2011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合同;
4.2.6 投标货物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代理商须提交);
4.2.7 投标货物制造商在郑州市设立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证明材料;
4.2.8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函;
4.2.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8. 其他事项
8.1招标人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权力。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建委北院A座三楼8317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李女士
电 话:0371—67887835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