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八里岔乡李塘等(9)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第十六、十七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息县八里岔乡李塘等(9)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己由相关部门依据 信国土资【2013】136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息县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息县八里岔乡李塘等(9)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2.2项目编号:0635-1409G116
2.3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息县境内,共涉及1个乡的9个行政村,分别为八里岔乡的莲花村、李家庄村、李塘村、七里岗村、陈大洼村、汪店村、小围孜村、梅寨村、景美店村9个行政村。
2.4建设规模:详见项目设计规划图
2.5招标范围:第十六、十七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
2.7计划工期:均为240日历天
2.8标段编号及划分:
序 号 | 标段编号 | 工 程 内 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1 |
第十六标段 (八里岔乡莲花村、七里岗村、李家庄村、景美店村) | 莲花村:UD80斗渠8743.19m、UD50斗渠4954.74m、进地涵:JDH50:18座、JDH80:17座;倒虹吸800mm12座;提灌站:TGZ-1 、TGZ-2、TGZ-4;分水闸7座;次要标识牌1座;钢管:G-200mm23m、G-300mm23m、G-400mm23m; 七里岗村:3米清淤沟1609.19m、4米清淤沟3558.72m、6米清淤沟451.86m;进地涵50:4座;进地涵80:8座;倒吸虹800mm2座;分水闸1座;次要标识牌1座; 李家庄村:UD80斗渠1177.24m;进地涵:JDH50:9座、JDH80:5座 ;分水闸1座;次要标识牌1座; 景美店村:UD80斗渠2272.18m;倒吸虹800m3座;提灌站:TGZ-9、TGZ-10;分水闸2座;渡槽1座;钢管:G-200mm:23m、G-300mm:23m;次要标识牌1座;进地涵:JDH80:1座; |
2 | 第十七标段 (八里岔乡李塘村、陈大洼村、汪店村、小围孜村)
| 李塘村:UD80斗渠2111.18m、UD50斗渠1212.61m;盖板渠2291.1m;3米清淤沟3592.26m、4米清淤沟1286.28m;进地涵:JDH50:11座、JDH80:17座;钢构标识牌1座、主要标识牌1座、次要标识牌1座; 陈大洼村:UD80斗渠735.18m、UD50斗渠181.89m;提灌站: TGZ-8;分水闸2座;次要标识牌1座;钢管200mm 23m 汪店村:UD80斗渠120.53m、UD50斗渠427.58m;进地涵:JDH501座;提灌站:TGZ-3;分水闸2座;次要标识牌1座;钢管:G-200mm23m 小围孜村:UD80斗渠5316.45m、UD50斗渠937.98m;3米清淤沟1831.45m;进地涵:JDH80:35座;倒吸虹800mm:8座;提灌站:TGZ-5、TGZ-6、TGZ-7;分水闸2座;渡槽1座;次要标识牌1座;钢管:G-300mm23m:G-400mm46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最近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2近三年内没有被法院、建设、交通、水利部门以及省国土厅通报批评或列入黑名单的;
3.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情况的;
3.4近三年内没有与欺骗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的;
3.5近二年内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投标时没有发生过大的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3.6凡外省投标单位须先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进豫备案手续(详见豫建建【2012】16号文);
3.7投标单位应提供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息县)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出具日期以公告期间日期为准);
3.8施工投标单位至投报本工程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须提供由单位注册地具有清欠职能部门所出具的有效证明,出具日期以公告期间日期为准);
3.9投标单位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备案且在截止投标时未被省(市)国土资源厅(局)或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
3.10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的和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 B级 及以下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13第 16-17 标段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级 以上(含叁级)资质之一的企业资质;
3.14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 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具备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并签订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且至投报本工程时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具备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并签订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5近三年(2011年7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土地整治范畴内),且施工业绩及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6没有转包项目工程的行为的。
3.17近三年内承担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及因自身原因造成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的不得参与投标(以省国土资源系统发布的公告为准);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祥见招标文件。
5.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5.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14 年 08 月0 4 日至 2014 年 08 月 12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逾期不候。
5.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在资料中); 施工标段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011年至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无不良行为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的备案证明(下载网页)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证书;省外单位的《进豫备案介绍信》;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技术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务合同和社会保险;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务合同和社会保险等材料的复印件一套。
{报名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用A4纸复印(按标段提供,按顺序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5.3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只作为存档, 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 ,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信誉、业绩等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4本次招标活动中每家投标单位只能中本次招标标段中的一个标段,以标段先后顺序确定所中标段(凡在1-15标段、18-27标段的第一中标后选人及第五标段的第二中标后选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标段的报名)。
5.5各投标单位的每一位注册建造师只能投报所投标段中的一个,不得重复投报。
5.6 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每本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5.7 各单位领取的招标文件标段必须为报名时投报的标段,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16标段柒万元整(¥70000.00元);17标段陆万元整(¥60000.00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 8月26日15 时 00 分。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息县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
邮 编:464000
联 系 人:孙超伊、徐志杰
电 话 13949183007、139376302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口金城大厦B座10楼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王淑歌、彭超
电 话:0376-6856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