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南区区域性项目开发用地定位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2.09.2014  19: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南区区域性项目开发用地定位咨询服务,项目业主为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南区区域性项目开发用地定位咨询服务;
2.2 招标单位: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
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 项目概况:东起航城大道(东)、西至蓝天西路、南起航城大道(南),北至文安路。总用地面积约2.85平方公里;
2.5 招标范围:项目整体的定位咨询服务,包括项目整体土地经济指标制定及物业发展建议;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地块咨询业绩(以合同为准);
3.3投标人应具有与项目咨询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设计管理体系和必要的技术装备;
3.4 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 月 12 日至2014年 9 月 16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报名。
4.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投标单位报名时,企业法人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红章的复印件(各一套):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同类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或公证件,留复印件一套。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
(注: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请参照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盛世宏图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371-56561183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
联 系 人:王天元、万安舸
电 话:0371-86664932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