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5:平舆县2013年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农村河塘清淤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MD2014-091
1.招标条件
平舆县2013年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已由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财【2013】70号文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招标人为平舆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投资比例95.25%)和群众投劳折资(投资比例4.75%),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平舆县2013年 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农村河塘清淤整治)涉及项目区位于万金店、清河、高杨店、庙湾、老王岗、辛店、阳城、西洋店、李屯、郭楼10个乡(镇、办),涉及万金店、大郭、余庄、南刘、陈刘、龙王庙、方良河、两口、刘寨、毛陈、前岗、曹庄12个行政村。建设规模 0.5475万亩。
2.2招标范围:塘坝整治19座,主要建设内容:塘坝清淤,内坡整治,进水口及出水口浇筑混凝土,草皮护岸等。
2.3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1.3 2012、2013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违规违法记录;并应在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网页公示为准)。
3.1.4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有其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医保、工伤保险等证明。
3.1.5投标人须出具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报名期间出具的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一楼报名。报名时间: 2014年 5月 7日至 2014 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报名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两套。招标资料及图纸售价800元/每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以现金方式缴纳)。招标资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王咏谊 联系电话:0396-2609210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依据情况自行踏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驻马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舆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13803964277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938022857
水行政监督部门:驻马店市水利局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0396-2690625
行政主管部备案意见: 已备案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