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采取五项措施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行为

24.09.2015  10:01

针对近期,个别采区发现非法盗采行为,浚县安委办组织协调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关闭石灰窑.拆除粉碎机、封堵采区进出口等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自近期发现同山采区一个关闭的采石场有大型盗采情况后,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主管副县长召开了有关部门协调会,成立了集中行动小组,县安委办制订集中行动方案,明确了关闭范围,标准及时限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二是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集中行动小组要求,各有关乡镇在9月1日前所有石灰窑都一律停火,自行拆除石灰窑厂和粉碎机。9月1日后集中行动小组,对所有石灰窑厂逐场排查,发现未息火着,由环保局下达文书,并对不法窑主进行了追责,集中行动小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本行业法律法规下达相关文书,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乡镇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小河镇,屯子镇对不法盗采户不法窑主逐户做好思想工作,让他们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县政府的决心,要求配合好这次集中行动。

四是强行拆除。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拆除的石灰窑粉碎机,组织公安、乡镇、安监、国土、环保、工商近150人的拆除队伍,分别于9月21日、22日两天在屯子采区、同山采区进行了强行拆除集中行动。

五通过这次集中行动,共拆除粉碎机8个,封堵采区道路50条,捣毁石灰窑21座,其中屯子采区13座,同山采区8座,刑事拘留3人,巩固了非煤矿山的关闭成果,使得一些非法生产者不再心存侥幸,看到了政府关闭的决心。在全县范围内基本上根除了石灰窑、粉碎机的非法生产活动。同时受到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山变绿了,空气质量改善了,广大群众拍手称快。(浚县安全监管局  贾永亮  付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