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41项成果获河南省社科优秀成果表彰

25.11.2020  18:31

近日,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2019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豫社科奖[2020]2号),对经过层层遴选的260社科优秀成果进行表彰。我校共有41项优秀成果获奖,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18项、三等奖19项,分别占比27%、16%、14%,获奖总数在河南省高校和社科研究部门中继续位居第一。

我校获一等奖的成果分别是:《服务与引领: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实践研究》(著作作者:王明钦)、《项目制贫困治理:理论与实践》(著作作者:刘俊英)、《汉语方言Z变音的类型分布及历史流变》(论文作者:辛永芬)、《钧窑铜系青蓝釉》(著作作者:王洪伟)。此外,《中国城镇的公共休闲服务》(著作作者:程遂营)等18项成果获二等奖;《我国民法典中危险责任制度的建构》(论文作者:岳红强)等19项成果获三等奖。获奖成果的学科组分布为:中国文学7项、经济理论5项、教育学4项、语言学4项、新闻学与传播学3项、艺术学3项、应用经济3项、法学2项、考古学2项、马列•科社2项、中国历史2项、社会学1项、世界历史1项、外国文学1项、政治学1项。

双一流”建设以来,我校深入推进人文社科研究领域,倡导学术争鸣,促进协同创新,鼓励学科交融,营造科研创新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尤其在创新团队、重大项目培育,特色新型智库等项目中,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接连而出,对巩固我校学术声誉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年度评选一次,是对我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最高评价。获奖成果在其研究领域提出了重要的观点或理论,具备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并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一定影响。本次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共评出260项优秀成果,其中一等奖15项,二等奖110项,三等奖13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