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五化”促城乡低保阳光透明

26.05.2014  19:22
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开展以来,按照“按标施保,民主评议,三级公示,动态管理”的工作思路,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使救助制度逐步完善,救助水平不断提高,救助效果日趋明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截止目前,全市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共有3145户、7118人,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1576.7万元;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有21798户、51807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5704万元,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操作程序规划,办理结果阳光,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操作流程程序化。严格申报、审核、公示、审批程序。申请人(户主)通过村(居)委会(社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家庭经济收入及其他相关证明和材料,并承诺所提供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村(居)委会(社区)出具申请人家庭收入状况证明和民主评议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民主评议,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入户初审;初审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保障家庭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7个工作日内如群众无不同意见,申请保障家庭填写《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对初审保障家庭联合镇、办事处民政所组成调查小组进行入户调查,农村低保抽查率达到30%以上,城市居民入户率达到100%,核实无误后,予以批准,并将其批准名单及家庭成员进行带照片长期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低保管理动态化。根据低保家庭困难程度将低保对象分为三类,对长期重点保障户给予倾斜照顾,适当上浮保障标准,做到低保对象能进能出,低保标准有升有降,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落实信息比对和网上审批制度,民政部门主动加强与财政、人社、住建、交通、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了低保对象确定的准确性。市民政局与各镇、办民政所实行联网管理,进行网上审批,提高了工作效率。
            监督检查经常化。市纪检监察部门把城乡低保检查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每年都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配合,对低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审计。去年以来,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先后接受了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综合审计三次;接受省纪委、民政厅、周口市纪委、周口市民政局综合检查两次;市纪委、监察局、市民政局对各镇、办事处低保工作综合检查两次。同时,我市城乡低保公示栏随处可见,举报电话醒目,一经群众举报,市纪委快查快办,很快给出群众一个满意的结果。全方位、多渠道、高规格的监督检查,有效遏制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资金发放社会化。坚持“谁调查、谁负责,谁评议、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镇、办事处行政正职是城乡低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民政所长和低保核查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完善民政、财政、银行“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按照“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社会化发放”的原则,严格遵循“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和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银行发放到人”的程序,对城乡低保资金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
            目标考评制度化。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工作领导组,各镇、办事处、行政村(社区)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先后两次召开全市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工作会议,出台规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把此项工作列入全年“四制”(目标制、项目制、责任制、考评制)目标考核体系,市“四制”  办每季度都要对镇、办事处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排出名次,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年终考核时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在“四制”考核中占一定的分值,促进了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通讯员:崔红旗  编辑:张纪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