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教体局四项举措全力推进燃煤散烧管控工作

02.12.2016  01:36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认真落实《镇平县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方案》文件精神,镇平县教体局近日积极安排部署,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推进燃煤散烧管控工作。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11月21日,镇平县教体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学校食堂“煤改气”“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办公室,负责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调度通报、督导考核、奖惩问责等工作。印发《镇平县教体局关于学校食堂“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快速推进燃煤散烧管控工作。      二、明确责任,广泛宣传。明确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县管学校是实施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管控行动的落实工作。通过工作推进会、校讯通平台、学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学校师生、食堂经营企业及社会广泛宣传,解读该县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提高全社会推广使用洁净能源的认知度和自觉性,增强环保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合力。      三、强力推进,确保实效。对全县使用散煤、焦炭燃料的学校进行集中整治,列出工作台账,做好排查管控。县教体局与乡镇中心学校、县管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求城区23所学校和乡镇政府所在地30所小学务必于12月20日前完成任务,其他学校年底前完成“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同时,成立6个工作组利用星期天休息时间深入学校进行全面排查,指导各校自行拆除污染燃料燃烧设施,处理库存散煤、焦炭等燃料,完成对食堂燃料灶具的更换,确保学校食堂燃料灶具更新换代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促进燃煤散烧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力督查,严格问责。依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督查组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坚持日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问题根源,明确整改要求,确保管控工作取得实效。配合县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对使用燃煤散烧设施的餐饮单位或经抽检使用散煤为劣质煤等餐饮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年底前,镇平县教体局将组织散烧管控工作整改情况进行考核,对严格履行职责、治理落实到位、任务完成良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启动问责机制。      (南阳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