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取消8项中央指定地方行政审批

06.04.2016  12:53

中国绿色时报4月6日讯   国家林业局近日发布今年第4号公告,公布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8项。根据要求,项目设立依据的有关规定停止执行,有关规章按照程序修改。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要求,对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的初审,对国家林业局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的初审,外国人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审批,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审批,林木种子(苗木)进口初审,省、市、县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对国家林业局负责的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初审,对国家林业局负责的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初审等8项予以取消。(记者尚文博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