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非法集资高达97亿元 被判死缓

12.06.2015  11:31

中原网讯(记者 徐智慧)  高息做诱饵,虚构投资担保事由,河南一男子非法集资高达97亿元,被判死缓。这也是郑州市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近日,由银监会、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等1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办公室对外披露,去年我国非法集资案参与人数和涉案金额同比增长了两倍左右,达到历史峰值,国家将加大打击力度。

据了解,2008年至2011年,被告人王某虚构投资担保借款事由,以高息为诱饵,或以个人名义,或以其实际控制的河南圣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名义,大肆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金额高达97亿余元。集资所得款项仅有1.3亿余元实际用于投资,投资与集资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其肆意挥霍集资资金,近3000万元被用于个人购房、购物或馈赠他人;并有不计后果支付高额利息及滥发奖金、提成等行为,最终造成7.7亿余元集资款未能返还。

郑州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并具有肆意挥霍集资款等特别严重情节,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同案的李某等4名被告人,分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并核准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