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座谈会 为非法集资乱象开“药方”

04.06.2015  12:19

  非法集资不仅制约经济发展,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那么,监管部门如何切断非法集资存在的土壤?普通群众如何识别非法集资?受骗后该如何维权?5月28日,由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法制报社联合主办的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座谈会在郑州召开,来自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工商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等部门以及银行、证券、信托、高校、律所等单位的人士及专家学者为我省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出谋划策,有针对性地为我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开出了“药方”。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如何区分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基本特征、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种类和形式、非法集资和内部集资的区别、私募股权基金募集资金与非法集资的界限、非法集资的方式存在哪些隐患和风险、社会公众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非法集资受害者应该如何维权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展开讨论。

  有专家指出,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是否进行公开宣传。亲朋好友之间的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间都是一种还本付息的融资模式,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但是当民间借贷突破地缘、人缘、血缘关系之后,就有可能演变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往往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并用亲情诱骗等形式,骗取公众资金。防范非法集资陷阱,要做到对高息“诱惑”不动心;对企业“实力”不崇拜;对“官方”背景不迷信;对熟人“热心”不轻信;对创新理财“产品”慎投资。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我省打击非法集资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当前,我省因金融市场不规范、社会资金供需结构失衡等多方因素影响,非法集资活动仍然比较活跃,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制约了我省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目前,以担保公司名义直接吸储放贷已经没有什么生存空间,但是以投资理财、企业管理咨询、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私募股权等“创新”方式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仍然层出不穷。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罪与非罪的界定标准,避免一些不法分子打法律的“擦边球”。

  大家认为,针对我省非法集资屡禁不绝的现象,要采取“”、“”结合的办法。对于非法集资活动,特别是集资诈骗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使社会公众形成“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对于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由集资参与者自行承担,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不可能、也不应该做最后的买单人。集资参与者可以通过信访渠道理性反映自己的诉求,但绝对不能堵铁路、堵公路、冲击国家机关,危害国家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这些都属于违法行为,千万不能既赔了钱又犯了法。

  与会者认为,民众手中的财富,也需要一个合理的出口。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研究,想方设法把民间资金利用好,通过合法的途径把资金投放到市场,获取比较高的回报,从而逐步消除非法集资活动的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