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煤监办主任李震寰带队对济源市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进行督导

24.11.2014  12:38

11月17日至21日,省安全监管局由党组成员、煤监办主任李震寰带队,会同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信厅和省总工会等成员单位的同志一行10人,对济源市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下井检查等方式,对济源市煤矿安全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玉川产业集聚区、克井镇政府、济源煤业公司、鹤济煤业公司、济煤一矿、济煤二矿、鹤济公司磨庄煤矿等相关单位的攻坚战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对鹤济公司新峰煤矿、鹤济公司通德煤矿、济煤公司八矿等3处关闭矿井进行了实地查看,并与济源市市长王宇燕同志签订了煤矿安全攻坚战目标责任状。

李震寰对济源市在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中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提高标准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但同时指出,济源市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攻坚战工作任务完成的还不够理想,尤其是今年济煤二矿“8.4”瞒报事故,影响非常恶劣,督导组代表省安委会向济源市政府下达了“8.4”瞒报事故挂牌督办函。

李震寰对济源市下步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对此次督导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抓紧整改,督促落实,保质保量按时间节点完成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要认真吸取济煤二矿“8.4”事故教训,进行深刻反思,全面做好事故警示教育,要用事故教训来推动煤矿安全工作。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法治信仰,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四是要认真对照《全国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学习领会,精心组织、强力推动,抓紧落实,确保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取得明显实效。(煤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