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20.05.2015  2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气象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0号令) 、《河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全省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评估过程和结论应符合国家标准《雷电防护 第二部分:风险管理》和气象行业标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应当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以确保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