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命名“雷军电动” 使用类似小米标识 小米称侵权索赔50万[图]

11.03.2016  17:16

因在电动车上使用了类似小米的标识及“雷军电动”字样,小米公司起诉潍坊瑞驰公司索赔。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小米公司诉称,该公司于2012年在第12类电动运载工具上申请注册了小米商标。雷军作为公司创始人及法定代表人,为公众广为熟知,雷军目前已将其姓名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权利授予小米公司。 责任编辑:张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