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党组集体学习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

21.07.2017  23:11

2017年7月10日,省民委召开党组会议,集体学习《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并就抓好规范的贯彻落实提出要求。省民委党组书记贾瑞琴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委党组成员黄旭东、郭瑞疆、杨三忠出席会议,委副巡视员赵建国和委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贾瑞琴主任在集体学习立卷规范后强调指出, 一要高度重视。 做好案卷整理立卷工作,是搞好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一环,是依法开展行政活动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确保公正有效执法的重要内容。我们委作为行政工作部门,对这项工作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二要明确责任。 机关各业务处要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要求,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相关行政执法文书资料的立卷和归档工作。行政执法案件承办人对执法案卷制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 三要强化时限。 依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机关各处室每办完一起行政执法事项,都要按照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时限要求,搞好相关行政执法案卷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电子行政执法材料,与纸质材料同步归档。每年的1月份,由各业务处负责,将各处室的行政执法案卷,移交机关机要档案室。 四要加强督导。 委办公室要在机要档案室,专门建立民族宗教行政执法档案库,提供支持保障。委政策法规处要牵好头,加强督促检查,会同各职能处室共同做好民族宗教行政执法案卷的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