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杞县:2015年上半年限上消费品市场简析及下半年促消费工作重点
一、限上消费品市场基本情况:
杞县2015年上半年限上企业累计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84752.1万元,同比增长19.6%。全县累计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2530万元,同比增长13.3%,限额以上企业消费品零售额占36.8%,同比增速超出全县零售额增速6.3个百分点,是消费品市场发展的主要动力。
1、按地域分,城乡消费品市场保持稳定增长,城镇比重依然较乡村大。1-6月份,全县城镇完成零售额162027.1万元,占限上零售额的87.7%,同比增长19.7%,其中,限上法人单位完成134291.6万元,同比增长20.1%,限上大个体完成27735.5万元,同比增长17.4%;乡村完成零售额22725.0万元,同比增长18.7%,其中,限上法人单位完成8053.5万元,同比增长17.5%,限上大个体完成14671.5万元,同比增长19.4%。
2、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餐饮收入增速平稳。1-6月份,商品零售额完成166983.4万元,同比增长20.0%,其中,限上法人单位完成136975.5万元,同比增长20.2%,限上大个体完成30007.9万元,同比增长18.6%;餐饮收入17768.7万元,同比增长15.9%,其中,限上法人单位完成5369.6万元,同比增长13.7%,限上大个体完成12399.1万元,同比增长16.9%。
3、按行业分,零售业仍是主导行业。
(1)批发业限上企业累计完成6508.0万元,同比增长3.7%;
(2)零售业限上企业累计完成160396.9万元,同比增长20.7%,占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的86.8%,其中,限上法人企业累计完成130389.0,同比增长21.1%,限上大个体累计完成30007.9万元,同比增长18.6%;
(3)住宿业限上企业累计完成1911.6万元,同比增长1.5%,其中,限上法人企业累计完成1846.4万元,同比增长0.9%,限上大个体累计完成65.2万元,同比增长19.2%;
(4)餐饮业限上企业累计完成15935.6万元,同比增长18.5%,其中,限上法人企业累计完成3601.7万元,同比增长24.4%,限上大个体累计完成12333.9万元,同比增长16.9%。
二、2015年下半年促消费工作重点:
今年以来,我县消费市场总体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对稳定经济增长发挥着重要作用。尽管消费品市场面临着不小的压力和挑战,但是有利于消费稳定增长的因素还是很多的。
(一)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激发消费品市场活力。制定具体措施,完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我县流通业发展,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对企业促消费补助奖励,调动企业促消费积极性,挖掘企业销售潜力,拉动消费增长。
(二)加快城乡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
(三)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全力拉动消费增长。一是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大力营造促消费氛围,进一步拉动消费增长。二是抢抓节日商机开展促消费活动,充分利用“春节”、“国庆”等节庆假日,举行节假日促销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商贸流通企业打折让利活动。
(四)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工作,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促进网络消费。
(五)加大市场供应,稳定消费品市场价格。完善城乡市场监测体系,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动态变化,及时准确掌握市场趋势;加强产销衔接,增加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量,满足群众的消费需求。
(六)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安全放心消费。加强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市场行为,倡导企业诚信经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场秩序整顿,营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确保居民安全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