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补助1000万元,河南今年拟创建3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附申报通道)
大河财立方消息 3月5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2020年,河南将再创建30个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一二三产融合、辐射带动有力、农民增收持续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全省现代农业建设样板区和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等申请创建。申请创建的产业园,原则上不得与省级以上在建或创建计划已完成的相关涉农园区区域重叠。
对于成功入选的产业园,省财政通过奖补形式,对批准创建和通过评估认定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按不同情形予以适当奖补。2020年省财政对每个批准创建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安排创建补助资金1000万元。
全文如下: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县(市)农业农村局(农委)、财政局,省属农场:
根据《河南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2年)》(豫农计划〔2019〕35号)安排,2020年继续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创建布局
依据《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产业兴旺为重点,聚焦我省发展基础好、有产业优势的特色优势产业,通过规划引领、政策支持、机制创新和建设管理,再创建30个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一二三产融合、辐射带动有力、农民增收持续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全省现代农业建设样板区和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等申请创建。申请创建的产业园,原则上不得与省级以上在建或创建计划已完成的相关涉农园区区域重叠。
二、创建条件
除《河南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2年)》明确的创建条件外,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豫政办〔2019〕52号)精神,自2020年起,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将生猪产业纳入创建范围。
已被批准创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县(市、区、农场)不再申报;截至2020年2月底“大棚房”问题整改不到位,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县(市、区、农场)不得申报。2019年农林水支出无正当理由严重下降的市县在项目评审时将酌情扣分。
三、申报数额
申报数额分配原则如下:
(一)2018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00亿元以上的省辖市每个省辖市可申报3个;
(二)2018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00-800亿元的省辖市每个省辖市可申报2个;
(三)2018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00亿元以下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可各申报1个;
(四)还未被批准创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省财政直管县、省属农场可各申报1个。
具体申报数额分配见附件1,超名额申报的不予受理。
四、创建程序
申报主体为县(市、区)人民政府。由产业园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提出创建申请,经市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联合行文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济源示范区、财政直管县、省属农场直接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竞争性选拔,经公示后联合发文公布。
省财政通过奖补形式,对批准创建和通过评估认定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按不同情形予以适当奖补。2020年省财政对每个批准创建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安排创建补助资金1000万元。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
(一)产业园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申请文件;
(二)省辖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申请文件及市政府同意意见;
(三)产业园建设规划及批复文件;
(四)产业园创建方案(参考提纲见附件2)。
(五)产业园省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参考提纲见附件3)。
(六)产业园申请创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
(七)相关证明材料(附件5)
上述材料于2020年3月31日前一式11份报省农业农村厅(9份)、省财政厅(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创建合规性审核将贯穿整个创建过程,创建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调查研究,选准选好主导产业,准确把握产业园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布局规模,创新管理经营机制,强化农民利益联结,编制好创建方案。产业园规划、创建方案和省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要保持一致。各省辖市严格对照创建条件和建设任务,组织做好遴选工作,做到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加大产业园创建支持力度,创新规范产业园管理体制和产业园投资、建设、运营方式,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向产业园倾斜,形成集聚效应,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
(三)强化考核管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管理机制,对创建成效显著、带动农民作用明显、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产业园,将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对创建成效不明显、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撤销其创建资格。
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联系人:韩建征
联系电话:0371-6591877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财政厅农业二处联系人:闫鹏
联系电话:0371- 6580871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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