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违规吃低保,河南定了“四条铁律”!

30.11.2017  21:56

    近日,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报道了云南德宏州陇川县民政局“靠山吃山”违规吃低保案件,案件中不少低保工作人员的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且没有按照规定备案。这起低保管理中的典型违规案例,充分暴露了一些在低保管理中存在的思想重视不够、政策执行不力、履行职责不严、群众观念淡薄等问题。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了解到,为切实防范类似问题在我省发生,省民政厅下发相关通知,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对保障城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低保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持续关注解决,强化规范管理。通知中,特别强调了以下四点要求——

一、严格低保审核审批程序。严格低保操作规程,坚持个人申请、家庭收入核对、民主评议、乡镇办评审、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坚持入户调查制度,在社区和街道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实行民政审批前二次入户走访,县级民政部门入户率达到30%以上。准确核定保障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能进能出,动态管理。

二、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4〕92号)精神,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备案制度,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对备案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严格核查管理。

三、强化低保信息公开公示制度。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制度,规范明确公示对象、公示范围、公示内容和公示程序。全省所有县级民政部门都要建立公示栏电子相册,每季度末,各居委会(村委会)将公示栏照片逐级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公示栏电子相册作为绩效评价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充分发挥信息核对平台作用。建立信息核对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规范核对工作。通过电子政务外网与各比对部门建立专线,逐步实现数据对接,纵向通过公网加安全认证方式实现市、县、乡三级互联,并与全国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无缝对接,打造救助申请、信息核对、审核审批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动态管理以及低收入认定等提供及时准确的核对数据。

【责任编辑:靳静波 】
我省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管理
11月30日,省民政厅专门下发通知,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