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交警队警用皮卡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XWCG2014-151号 交易编号:修交易(2014)CG156-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修武县交警队警用皮卡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资金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修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皮卡(厢式警用车辆)两驱4辆、四驱2辆(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修武县
2.3交货日期:15日历天(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纪要及补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的报价,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证书或有效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5)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
4.2报名方法:登陆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详见《关于实行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报名的通知》。
4.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1月11日上午 9 时整,地点为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修武县粮食局四楼,为民路101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修武县粮食局四楼,为民路101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修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代理机构:河南德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人:刘晓晓
电 话:18339132355 电 话:15839181321
18339132166
9.监督部门
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7188950
河南德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