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人用间谍专用器材“出老千”获利50万遭判刑

31.08.2015  10:35

   身边的事儿

  在港台电影中,我们看到过不少关于赌博“出老千”的镜头,打麻将时,墙上的壁画或者牌友的皮带、手机、烟盒、领带上,或许会有微型摄像机正在“偷窥”。电影并非完全虚构,近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赌博案件。

  2013年初夏时节,一伙赌徒想利用监控偷拍设备在赌博过程中赢取他人钱财,他们通过张某介绍找到了小张、小徐为其购买并安装窃听、窃照设备。小徐从郑州等地购买设备后,伙同小张安装在了一伙赌徒用于赌博的房间内,并由小张利用该设备的无线语音传输功能为这伙人在赌博期间提供“报牌”服务,从而提高他们赢钱的概率。张某、小张、小徐3人共从中获利50余万元。

  案发后,张某退出赃款12万元,小张退出赃款28万元,小徐退出赃款9万元。

   结果

  近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两年。

   法理解说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间谍专用器材是国家安全机关用来进行秘密侦察、联络的工具。这些工具是国家安全机关进行技术侦察,履行安全保卫工作不可缺少的手段,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还扰乱了国家对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间谍专用器材一旦流入社会,将会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侵害商业秘密,同时将会给国家安全利益造成损害。随着科技的进步、数码产品的广泛使用,间谍专用器材的范畴越来越广,对于“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人们还需要加强了解和认识,以免一时疏忽触犯了法律。(记者胡斌实习生刘强通讯员赵市伟王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