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黄河母亲杯”黄河流域门球交流活动5月开赛 现已开始报名

29.01.2016  10:03
  2016年“黄河母亲杯”黄河流域门球交流活动将于5月8日至13日在河南省周口市体育中心老年人健身活动基地举行。具体规程如下:
  一、主办单位
  河南省门球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门球协会
  山西省门球协会
  山东省门球协会
  四川省门球协会
  陕西省门球协会
  甘肃省门球协会
  青海省门球协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门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周口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周口市门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
  河南奥尔美体育用品科技有限公司
  四、时间和地点
  2016年5月8日-13日在河南省周口市举行,5月8日18时前报到,9日-12日交流,13日上午离会。
  五、项目设置
  5人制团体赛。
  六、参加办法
  (一)黄河沿线九省区门球协会可选派2-3个门球队报名交流(承办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邀请部分球队参赛);
  (二)各参赛队运动员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70岁,男58岁以上,女53岁以上(53岁以下可参加2人);
  (三)每单位限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队员5-8人,随队裁判员1人,领队、教练员可兼运动员,教练员、运动员不得跨队参赛;
  (四)参赛人员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适合此项运动者,各单位报名时,须附本人和亲属签字的自愿参赛责任书。
  七、交流办法
  (一)比赛分二阶段进行,一阶段根据报名队数抽签进行分组单循环赛;二阶段根据参赛队数决定决赛方法;
  (二)比赛用具:大会负责比赛用球。球棒、号码标志、教练员臂章自备。各运动员使用的器材必须是中国门球协会公布允许使用的器材,参赛队员必须统一着装,并穿平底无跟运动鞋;
  (三)比赛在人工草坪上进行;
  (四)比赛执行2015年《门球竞赛规则、裁判法》;
  (五)凡弄虚作假,违反竞赛规程者,取消比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
  八、奖励办法
  (一)按优胜奖、优秀奖录取,获奖比例分别为参加队数的60%、40%。凡参加交流活动人员均由活动竞委会发给纪念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给贯彻交流活动宗旨、遵守交流活动规定、在交流活动中展示出良好体育道德风尚的代表队。
  九、报名
  (一)由各省区门球协会负责本省区参赛队报名,务于2016年4月10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分别报河南省门球协会和周口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报名表一律打印在A4纸上,手写报名表不予受理);
  (二)河南省门球协会联系人:孙聪,
  电话:0371-63862808,传真:0371-6386280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周口市老年人体育协会联系人:
  夏涛手机:13603873693;
  张维生手机:13608420536;
  王坤手机:13526260303;
  刘志刚手机:13333941257;
  电话:0394-8260576,传真:0394-826616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报到和离会
  (一)各代表队于2016年5月8日18时前到周口市体育中心报到(地址:周口市东新区兴旺路与政通路交叉口),19时30分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5月9日-12日交流,13日12时前离会;
  (二)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参赛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自愿参赛责任书》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由组委会进行审核,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代表队或个人,不允许参加交流;
  (三)交流活动要求各参赛队在组委会指定酒店住宿,不在指定酒店住宿的运动队及个人,出现交通、安全、卫生、食物等问题,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经费及保险
  (一)参赛费:300元/队,聘裁费100元/队,食宿费标准每人每天140元,报到时由领队统一缴纳;
  (二)提前报到、推迟离会请与承办单位联系安排;
  (三)参加交流活动的人员均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单原件。未提供保单原件者,均不允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如出现任何意外情况,主承办单位也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参赛人员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适合此项运动者,各单位报名时,须附本人和亲属签字的自愿参赛责任书;
  (五)各队报名表上必须注明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六)因经费问题,承办地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招商。
  十二、裁判长、裁判员及仲裁委员名单另行通知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点击下载报名表: /uploads/2016/0129/2016012908504679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