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12.06.2014  13: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和《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4〕15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一)特聘教授人选条件

1.截至2013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二)讲座教授人选条件

1.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4.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2个月以上。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到岗工作。

(三)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的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除外。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育引并举,积极采取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遴选优秀人才。

2.各单位对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严把人选质量,做到优中选优,积极向学校推荐。

3.关于保密要求。各单位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向学校报送相关材料时予以说明。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附件材料、学院党委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2.各单位请于2014年6月25日前,将候选人选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一并交到人事处师资科,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或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

3.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申报软件、学科分组、推荐材料要求等相关材料见附件,也可通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www.changjiang.edu.cn)下载、查询。

联系人:孙大为

联系电话:67756898

 

附件: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

2、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申报客户端

3、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申报材料要求

4、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学科分组

 

/附件1.2.3.4下载.rar

 

人 事 处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