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长垣县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和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 标 人:长垣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县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长交采2015ZB007号
四、采购项目内容: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具体采购设备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2000万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7、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
8、具有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为保证竞争性,同一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不得超过3家。
10、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针对本项目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证明时间以发布公告时间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的时间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现金,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2月12日--2015年02月16日(节假日正常上班)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03月10日上午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第二开标室8002房间。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点击下载] (或到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长垣县人民政府网》、《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三、监督单位及电话:
长垣县检察院:0373-8855295
长垣县监察局:0373-8889109
长垣县财政局:0373-8883625
十四、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长垣县公安局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8837391068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邓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789598 15090308531
报名联系电话: 0373-8889330
长垣县公安局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