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实行“五个一”规范校车管理

11.03.2015  20:02
  新学期伊始,长垣县教体局创新工作管理方法,严格工作管理制度,实行“五个一”(即一车一档、一车一协议、一车一责任人、一车一监控、一车一随从),规范校车管理。      “一车一档”:一辆车建立一个档案。一是有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二是有在公安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入户手续;三是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和经体检合格的随车照管人员;四是有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五是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六是有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七是由购车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公安、交通、教育部门签字盖章审验,县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县公安部门发放校车标牌的申办材料。      “一车一协议”:使用校车的幼儿园与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幼儿园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安全协议,层层落实责任。      “一车一责任人”:使用校车的幼儿园法人代表为本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一车一监控”:每辆车必须按装GPS监控,详细记录车辆运行路线,核载人数等安全行驶情况,并于省、县交警部门监控平台连接,实行时时监控。      “一车一随从”: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引导、指挥,维护学生上下车秩序;监督校车驾驶人规范驾驶(19座以上的指派2名随车照管人员)。      (长垣县教体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