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多措并举 加强托辅中心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托辅机构办学行为,切实保障被托辅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权益,长垣县采取五大措施,全面加强托辅中心监管。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了由教体、民政、房管、消防、公安、卫生、食安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广电传媒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长垣县托辅中心清理整顿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全县托辅中心管理办法,统筹协调解决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和督促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托辅中心的监督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
二、明确职责,细化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托辅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教体局负责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引导学生家长把子女送到合法托辅中心,并对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参与举办托辅中心的依法严厉查处;公安、消防、房管、卫生等监管部门科学制定托辅中心管理标准,做好监督执法和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广电传媒中心负责对托辅中心清理整顿的宣传报道工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不符合条件的托辅中心进行依法取缔。
三、部门联动,集中整治。 从5月份开始,长垣县开展为期4个月的托辅中心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由各街道办事处先自行组织排查,摸清本辖区托辅中心底数,进行清理整顿,然后由教体局牵头,组织民政、房管、消防、公安、卫生、食安办、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进行大排查,建立管理台账。
四、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务求实效。 为确保托辅中心监管工作质效,将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长垣县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定期对托辅中心进行专项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于当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有重大事项随时召开,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每半年组织各成员单位联合检查一次,对不符合条件、不服从管理的托辅中心及时依法予以取缔。
另外,教体局以开展“学校标准化建设年”和“学校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全力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化建设。同时,科学规划学校布局,严格执行全县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划片就近入学原则,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问题,从根本上消除托辅中心产生的土壤。
加强托辅中心监管,是长垣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针对群众反映托辅中心监管不严的问题,立行立改,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个“剪影”。全县将以此项工作为抓手,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富强、科教、宜居、和谐”长垣建设,让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
(长垣县教体局 孙丽丽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