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镇]完成耕地地力保护性补贴发放

14.12.2015  08:43

本网讯:为进一步调整完善全镇农业补贴制度,贯彻落实好上级农业补贴政策,龙湖镇积极行动,多措并举顺利完成2015年耕地地力保护性补贴发放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镇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形成镇农业中心负责补贴政策具体实施管理,镇财政所负责拨付、监管补贴资金,镇农村信用社负责兑付补贴资金的分工合作、上下联动工作格局。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会、广播、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的指导思想、政策措施和操作规程,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理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签字确认到户;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卡),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现时间。

    四是加强咨询服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该镇设立并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在补贴资金兑现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策咨询渠道畅通,促使补贴政策顺利实施。

    五是加强群众监督。根据上级要求,严格按照户申报、组核实、村复核、镇审核的程序进行操作,镇村组对申报的面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由市农业局审核再由镇财政所将“三项补贴”直接通过“一折通”全额发放到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