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支行行长伪造公章 设“局”诈骗360万
“他只要能把业务给我做,我肯定能把这钱挣回来。我不想看到他因为债务问题失去在银行的职位,我就帮助他分多次大概偿还了一百多万的债务。而且说好不需要他再还给我了。”
冲着300万起存、一年27%利息和国有大行的招牌,刘根宝2013年1月将360万元存入了中国银行扬州宝塔支行(现名“文峰支行”),并将银行卡交付该行“托管”。宝塔支行时任行长王松在获得银行卡、密码及网银U盾之后,交给刘根宝盖有宝塔支行公章和王松签名的《银行卡保管证明书》和《保证兑付存款本息承诺书》。
一年到期之后,刘根宝去银行取款时却被告知说明书、承诺书和公章都是伪造的。在《第一财经日报》于2014年2月13日报道《360万存款“迷失”中行谁是设局者》之后,中行方面向当地警方报案,王松于2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后被执行逮捕并被提起公诉。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王松和孙洪军、赵敏(已死亡)共同利用虚假的证明书和承诺书文件,虚构获取高息的事实,骗取被害人刘根宝的信任,使其将360万元存入在中行扬州分行宝塔支行开立的账号中,并将该账号的银行卡、密码、U盾和网银密码交给被告人王松保管,后王松、孙洪军将刘根宝账户内360万现金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划出,其中108万转给刘根宝另一账号,用于支付先期约定的高息,其余款项均被王松、孙洪军、赵敏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和挥霍。2013年4~5月间,王松归还19万元给刘根宝。
2014年11月25日,该案在广陵区人民法院开庭,一审判决结果将在近期公布。
支行长办公室里的“局”
2013年1月11日,刘根宝听“某香港银行理财经理”陶君魁说中行宝塔支行有一款理财产品,300万起存,钱存一年,有27%的利息,支行行长亲自办理。禁不起高息的诱惑,刘根宝当天下午就和陶君魁一起开车从上海抵达扬州。
据刘根宝称,在银行门口有一个人迎接他们,经陶君魁介绍那人就是王松,王松还立即给了刘根宝一张名片。后来王松带着刘根宝、陶君魁到了行长办公室,王松介绍了“银行客户经理”孙洪军和“雩山水泥厂代表”赵敏。王松跟他说:“我们银行有个理财产品,300万起存,钱存到银行一年,会有百分之三十的利息。”刘根宝问王松如何证明其身份,王松向刘根宝和陶君魁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任职书和工作证,刘根宝这才相信王松确实是该支行行长。不过,在孙洪军和王松对警方的供述中,介绍他们身份的都是已经死亡的赵敏。
各方较为一致的回忆则是,在取得刘根宝的信任之后,王松就带着刘根宝去柜台办开户手续,拿到了银行卡、网银U盾。据孙洪军和王松的供述,密码绑定手机一开始设定的是刘根宝的手机号码,后来孙洪军到柜台让刘根宝绑定由他提供的新的手机号。
开户之后,刘根宝即将另一个中行账号里的330万元转到了新账号里(次日又有一笔30万元从其他账号转入新账号)。柜台办妥之后,几人又回到王松的行长办公室。刘根宝拿到了由孙洪军、王松现场签字并盖有中行宝塔支行行政章的《银行卡保管证明书》和《保证兑付存款本息承诺书》。刘根宝就把银行卡、卡密码、网银U盾和网银密码全给了王松。
责任编辑:赵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