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3亿元转贷金助企业渡“钱关”

06.09.2015  09:10

      为帮助企业渡过“钱关”,日前,新乡市出台《新乡市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设立应急转贷资金3亿元,着力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解决资金短缺、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应急转贷资金通俗地讲就是“过桥资金”,是企业和个人转贷时的救急款。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应急转贷资金的设立将有效化解和防范银行信贷风险,帮助企业解决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增强企业的发展信心。       据市金融办工作人员介绍,应急转贷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实行专款专用,范围限于已签订主办银行协议且注册地在我市市域范围内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合作银行提出申请。银行申请使用单笔应急转贷额度不超过其客户该笔还款金额的80%,单笔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万元。应急转贷资金3日内免费使用,超过3日的,每日按使用金额的0.5‰收取合作金融机构的资金使用费。       《新乡市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应急转贷资金使用超过15日不归还的企业,暂停受理该合作银行的申请,减少或转出在该合作银行的政府性存款,并采取全市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