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法医学检验鉴定中心室外附属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郑州市公安局法医学检验鉴定中心室外附属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公安局法医学检验鉴定中心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12)9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法医学检验鉴定中心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三里村南郑州市殡仪馆新址院内
2.3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5137.03 万元,建筑面积约605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解剖楼、后勤楼、门卫、配电房等及室外附属工程。
2.4 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场区广场、台阶等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及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合同估算价:约430.99万元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3.1 企业资格:
(1)投标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投标企业应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企业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 企业业绩要求:
2011年以来,投标企业应具有承接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项目经理资格:
投标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市政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近一年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法人开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章,格式自拟)。
3.4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提供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调查结果(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并在有效期内);
3.5 财务状况: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限定为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
3.6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1月15日至2015年01月21日(除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404室 )。
4.2 报名携带资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合同、社保关系等);
(2) 营业执照(副本);
(3) 资质证书(副本);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 近三年财务报表,限定为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
(6) 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出示合同的原件)。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在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404室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送达,送达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www.zhengzhou.hngp.gov.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上公开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郑州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张 辉
联系电话:0371-69620758
地 址:郑州市北二七路110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联 系 人:谢晓暄
联系电话:0371-66610668
传 真:0371-66611041
办公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404室
2015 年 0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