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豫安委办〔2018〕27号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市、区)人民政府: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月2日
2018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
重点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重点县矿业秩序整治和矿山源头管控工作,创新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省政府安委办根据《2018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
二、重点县名单
栾川县、灵宝市、巩义市、荥阳市、鲁山县、殷都区、淇县、辉县、修武县、禹州市、南召县、商城县、确山县13个县(市、区)。
三、考核程序
(一)重点县自评(11月15日前完成)
各重点县对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于11月15日前报市政府安委办。巩义市政府直接报省政府安委办。
(二)市政府安委办考核(11月30日前完成)
市政府安委办对重点县自评情况进行初步考核,提出考核建议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确认问题整改完善情况,并报省政府安委办。
(三)省政府安委办考核(12月1日-12月31日)
省政府安委办将结合省辖市考核、重点县自评情况,对各重点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总结通报各重点县工作开展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重点县政府要充分认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结合重点县考核内容,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进度安排、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扎实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二)严格考核,强化落实责任。各重点县政府要严格落实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的工作责任,定期组织工作考核,确保履职到位。要督促辖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重点时段安全检查,坚决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确保生产安全。
各省辖市政府安委办要定期对辖区重点县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落实。督促其他非重点县参照重点县目标考核标准,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三)对标学习,创新工作经验。省政府安委办将根据各重点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重点县现场学习全国先进经验,支持各重点县探索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其中,灵宝市、南召县、商城县做好矿业秩序整治工作机制建设,栾川县、鲁山县、修武县抓好尾矿库监管工作机制建设,禹州市、殷都区、淇县、确山县做好资源整合和矿山规模化工作机制建设,巩义市、荥阳市、辉县要做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省政府安委办对重点县考核评估后,在全省推广部分重点县工作机制创新成果,并将推广的成果纳入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
(四)加强督导,建立激励机制。各重点县政府要于6月30日前将上半年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报送省政府安委办。省安委办将持续对各省辖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根据各省辖市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危险源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
联 系 人: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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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县(市、区)2018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