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身定制”才能“小官”善治

10.06.2015  16:5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于近日颁布了。这标志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又取得了重大进展,也标志着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首次有了体现自身特点的法规文件。(6月8日《中国组织人事报》)

据统计,我国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110多万个,学校、医院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其领导人员在群众眼里就是职位不高、权力不小的小“官”。《管理规定》是体现事业单位特色的“定制款”,不仅让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不再游离于模糊地带,更是激发事业单位活力的有力举措。

制度不能“留白”,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更不能留有管理的“死角”。长期以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一定程度上处在制度的“真空”地带。领导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不明确、用人机制不灵活、激励保障不科学……究其原因,是因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特别是领导人员的管理缺乏专门的法规依据和制度规范,多数采取参照党政机关干部的模式执行。然而参照势必存在日常管理不规范、监督约束不到位等诸多弊端。《管理规定》的出台,让“制度笼子”扎得更结实,使选好用好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法可依”。

除了“扎紧笼子”,《管理规定》“行政松绑”的作用也同样不容小觑。公益事业单位一般具有知识密集、学术自由、专业独立、创新人才集聚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参公模式”并不是其发展的最佳路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束缚其活力。“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如果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都穿着“不合脚的鞋”走路,事业单位发展如何“跑得快”。新规从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需要出发,明确选人用人标准,注重遵循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成长规律,既强调政治上强、作风上好、管理上硬,也重视要专业上熟、技术上精、业界声誉好。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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