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胃肠机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资质要求征求意见

07.07.2014  18:57

[点击下载] 各潜在投标人:

受采购人委托,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就某单位关于数字胃肠机采购项目组织招标采购,依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20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商务、技术需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内容;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对有关项目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有异议,请于2014年7月9日下午18:00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将书面材料送至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文化路112号文化嘉园A座1601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要求:

1、供应商如对技术参数要求提出异议的,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并附联系电话。

2、各供应商提出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3、技术参数要求栏内带“*”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设备必须满足,有一项不满足则视为不响应采购人要求;未带“*”的为一般性技术参数,投标设备技术指标达到五项负偏离则视为不响应采购人要求。

四、拟采购项目产品商务要求及详细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

(一)商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投标人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能力;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4.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

5.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参数要求

见附件。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