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采取五项措施强化经营性公墓管理

28.05.2014  00:02
为维护群众基本丧葬权益,确保全市经营性公墓健康可持续发展。近日,安阳市民政局召开了全市经营性公墓主任会议,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营性公墓管理。 一是强化墓地证及墓地销售合同管理。要求全市各经营性公墓停止使用旧版墓地证书和销售合同,启用省厅统一要求的墓地证书和墓穴销售合同; 二是做好墓穴管理费提取和监督管理。要求各公墓按照上一年度墓穴销售额的15%提取墓穴管理费,墓穴管理费交由第三方统一管理,建立专门账目,分年度支出,各项支出需经核实同意后支出; 三是规范经营性公墓销售行为。禁止建违规超面积、豪华墓穴墓;禁止炒买炒卖,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是督促办理完善土地使用权证。新办公墓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正在经营尚没有取得或未完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必须及时办理; 五是强化经营性公墓公益担当。各经营性公墓要按10%的比例配备低价经济适用墓或按10%的比例留出用于群众不保留骨灰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