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审计局 采取“五项制度” 加强所属人员出国(境)管理

15.08.2017  19:59

为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实抓细,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洛阳市审计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所属人员出国(境)进行全方位管理。

一是全员备案制。由人事部门将全局在编人员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进行备案,根据人员流动及职务变动情况适时进行人员信息更新,避免人员擅自办理出国(境)证件。

二是办证一笔制。局党组明确一名局领导签名和局人事科公章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备案,属所有人员办理出国(境)证件均由该名局领导签名和人事科盖章生效,未签名备案的领导签名和公章一律无效。

三是分级管理制。局县级干部的出国(境)证件一律上交市委组织部保管,科级以下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出国(境)证件一律存放在局人事科进行集中管理。

四是出入报告制。局属人员出国(境)须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假,向局人事科报告并接受出国(境)专题教育,经出国(境)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领取本人出国(境)证件,回国后及时将证件交人事科。

五是定期检查制。局人事科每年进行一次出国(境)情况检查,将其证件管理使用情况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登记情况进行核对。(李永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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