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鄢陵县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对策研究
2015年,鄢陵县紧紧围绕县委“五抓五提升”工作部署,以增加居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社会就业面不断扩大,民生事业健康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和离退休人员收入快速增长,居民生活水平与质量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呈现稳步增长的较好态势。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15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35.7元,同比增长9.9%,与全县地区生产总值9.3%的增速相比,高出0.6个百分点,实现了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
一、鄢陵县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构成及特点
为适应经济“新常态”发展,国家统计局对城乡住户调查进行了统计改革,从2013年开始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根据这一改革安排,2013—2014年为过渡时期,城镇、农村住户调查一体化之后,2015年县级首次使用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这也是鄢陵县首次对外发布居民可支配收入。
(一)构成情况: 在鄢陵县城乡居民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是支撑城乡居民增收的主要部分,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稳步提高,对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供新的增长点。为更直观地反映鄢陵县居民收入构成情况,特以饼图为例,将鄢陵县2015年的城乡居民收入构成情况呈现如下:
城乡住户一体化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15年,鄢陵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35.7元,同比增长9.9%。其中:工资性收入8942.8元,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重的53.1%;经营净收入5758.3元,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重的34.2%;财产净收入883.8元,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重的5.2%;转移净收入1250.8元,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重的7.4%。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45.5元,同比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74.8元,同比增长9.1%。
(二)主要特点: 城乡住户调查合并之后,鄢陵县居民收入结构更趋均衡、合理,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收仍是居民收入的主体,财产、转移净收入成为居民增收的新亮点。
1 、工资性收入占主导地位。 2015年,鄢陵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809.3元,明显高于农村居民的6976.8元,但两项收入仍是城乡住户调查合并后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尤其是随着鄢陵县金汇产业集聚区和名优花木园区的快速发展,带动本地就业形势持续向好,劳动市场交易活跃,居民就业机会明显增多,劳动报酬稳步提高,带动居民工资性持续增加。同时企业建立健全了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增加了企业职工劳动报酬,大部分企业职工工资和奖金比往年有所增长。
2 、城乡经营净收入均衡增长。 2015年,鄢陵县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6994.5元,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5129.6元,两项数据差距相对较小。近年来,在全县经济协调发展的大环境下,积极引导居民树立新的就业观念,更新经营理念,搞活经营方式,鼓励个人自主创业并给予相关政策优惠及扶持。大力发展多元化经济,推动餐饮、零售、服装、家政、旅游等服务业的发展,对居民增收作用明显。农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鄢陵县已形成了花木、辣椒两大特色种植业,养猪、畜禽养殖业对增加居民收入有直接作用,成为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
3 、财产和转移性收入成新亮点。 2015年,鄢陵县城镇和农村居民的财产净收入分别是1624.0元和507.5元,与上年相比保持高速增长势头。其原因主要是居民财产增多和投资理财意识的增强,利息、股息与红利收入和出租房屋收入有了大幅增长,从而促进了财产性收入的增加。2015年鄢陵县城镇居民、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分别是2017.7元、860.8元,较上年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一是得益于养老或离退休金不断上调,特别是职工离退休金涨幅较大;二是得益于社会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大病救助报销比例的提高,促进了转移性收入的快速增长。
二、鄢陵县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剖析
(一)工资收入的拉动。 这几年,县域经济的蓬勃发展,带动着本地就业形势持续向好,鄢陵县已逐步形成纺织、装备制造、箱包皮具、食品饮品、板材加工等5个特色产业。鼓楼、新大新、东宝等大型超市的建成和营运,劳动密集型企业、民营经济和服务业吸纳劳动力能力明显增强,劳动用工需求强劲,工资报酬不断提高,劳动力平均工价普遍上涨。城乡外出务工趋势发生改变,更倾向于“家门口”的就近从业。在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增长的带动下,企业职工工资标准提高。
(二)新增企业的带动。 近年来,鄢陵县花木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特别是重拳打造的“现代名优花木科技示范园区”,对整个鄢陵花木产业有着龙头示范带动作用。2015年花木产业产销两旺,外地客商来鄢收购花木络绎不绝,各类花卉苗木价格稳定,经济效益有所提升,花木企业优胜劣汰的局面开始显现。园区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使流转区的农村劳动力解放了出来,从事务工、二三产业和畜牧业生产,拓宽了就业渠道。
(三)农业结构的调整。 近年来,小辣椒种植已成为鄢陵县农业结构调整的新亮点,成为继花木种植之后的第二大特色农业品牌,已由原来的种棉大县变成了种辣椒大县,对农民增收有直接作用。鄢陵县从2002年开始小片种植小辣椒,当时主要集中在鄢陵南部的望田、南坞、陶城3个乡镇,面积不足2000亩,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现在的13个乡(镇)均有种植,以南部和西南部种植为主,鄢陵县已成为全国小辣椒种植的主产区之一。2015年鄢陵县小辣椒喜获丰收,平均亩产300公斤,最高亩产达到450公斤,出售价格每斤5.2—5.4元,近期上涨到5.7元,明显比种植其他作物效益高。
(四)非农产业的助力。 鄢陵县不断营造创业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采取减免个体经营费税、增加小额贷款扶持等一系列就业优惠政策,为城镇个体经营者提供了宽松的环境。企业主和个体经营者人数持续增多和规模不断扩大,在各种优惠政策的鼓励支持下,更新经营理念,搞活经营方式,收入持续提高,成为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同时,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创新农技服务体系,为农村服务业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条件。农民的消费信心普遍增强,吸引了建筑、交通、运输、服务、批零贸易、生态旅游、餐饮等相关产业迅速兴起,已成为非农产业新的增长点,后劲十足,许多有资金和技术优势的农民,因地制宜地从事非农产业生产经营,由此带动非农产业收入的快速增长。
三、实现鄢陵县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对策建议
(一)要努力实现花木产业提档升级。 历经多年发展,鄢陵县走出了一条以特色现代农业带动二三产业,以花木产业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新模式。花木产业的集聚效应、规模效益已经显现,已成为富民强县的优势产业、支柱产业。应继续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鄢陵县应重点提升花木产业档次,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培育和扶持龙头花木企业,增强“引黄调蓄”工程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吸纳更多劳动力转移到花木产业上来。
(二)要努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要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依靠政府扶持和资金支持,建设高标准规模化良田,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加大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借鉴名优花木科技园区的流转模式,推动周边乡镇的土地有序流转,实现优化组合,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促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鄢陵县小辣椒已连续多年获得丰收,产量较高,但是小辣椒的价格波动较大,销售市场信息渠道不畅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种植的积极性。对此,鄢陵应从小辣椒的加工和销售着手,借鉴花木成功经验,建立小辣椒网络销售信息平台,拓宽销售渠道,提升价值和品牌形象,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三)要努力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 二、三产业是鄢陵县城乡居民增收的新动力,花木产业化为城乡居民创造了就业机会,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吸纳了更多劳动力,增加了就业岗位。因此要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二三产业的跨跃发展,拓展非农就业空间,鼓励城乡居民就近、就地创业,增加城乡居民从事二三产业收入。要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更好地体现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以调节高收入为重点,特别是对其财产转让、股息、红利等非劳动所得和隐形投资收入做到应收尽收,依法治税,从而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缩小贫富差距,合理管控高收入与低收入间的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