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发出通知: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开采黄金矿产资质认定将无需通过行政审批)

26.02.2016  10:00

 

      国务院近日发出通知,分别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取消的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中,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的“开采黄金矿产资质认定”事项和由国土资源部主管的“地质资料保护登记”事项一并被取消。  据了解,“开采黄金矿产资质认定”设定依据包括《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第241号)、《国务院关于对黄金矿产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通知》(国发〔1988〕75号)、《关于解释重要矿产资源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中编办函〔1999〕107号)等三项。  长期以来,黄金虽然位列矿产资源行列,但是由于其特殊属性,一直被作为唯一保留资质审查的金属矿种,并没有像其他矿产资源一样取消审批制度。根据此前的相关规定,开采黄金矿产需经国家黄金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开采黄金矿产资格每隔5年审核一次。采矿企业须提交详细的上报资料进行初审,并经上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专家复核等环节,最终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审批。  有专家表示,此次取消了开采黄金矿产资质认定,是为了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上的东南亚、独联体、非洲等黄金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合作,包含缅甸、越南、俄罗斯、塔吉克斯坦、秘鲁、蒙古、菲律宾等国在内的巨大黄金资源圈。  也有专家认为,国家取消黄金开采审批制,有利有弊。一方面,意味着黄金开采门槛大幅降低,开启黄金生产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适度扩大黄金消费总需求的同时,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金矿开采率,提供优质的黄金原料和各种黄金工艺产品,更好满足黄金市场消费需求,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同时,将极大推动金融资本对黄金产业的支持,进一步提高中国作为最大黄金生产国的稳固地位。而另一方面,黄金开采取消审批,监管部门必须要及时做好配套的细节措施,要有条件而不是零门槛,否则做了甩手掌柜,必然带来生产泛滥和自然环境的巨大破坏。  此外,国务院此次取消的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中,也包括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管的“地质资料延期汇交审批及保护登记”事项和由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主管的“资源综合利用业(含电厂)认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