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副市长牵头12部门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06.03.2016  10:36

  记者16日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北京市由副市长林克庆牵头,专题部署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为期两月余的执法检查。

  北京市对人力社保局等12个部门明确了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其中,2015年11月23日至2016年1月29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公安局、住建委、交通委、水务局、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8个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包括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加班工资情况;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这些部门还将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比如,一些生产经营存在困难或者资金链断裂的企业,可能暂时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排查将对重点企业建立“台账”制度,不解决不销账。

  对确实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确定了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工资保障金制度”。从2008年开始,北京市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专项用于发生欠薪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急保障。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资保证金不少于10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不少于50万元。第二,北京市设立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应急周转资金”,用于应对企业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或者欠薪逃逸等情况。

  据介绍,北京市各级劳动人事仲裁机构还针对农民工欠薪开辟了“绿色通道”,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

  “抓无拖欠工资就是抓民生、抓稳定。”林克庆表示,北京市将通过专项检查,确保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记者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