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下发紧急通知安排部署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25.01.2018  00:40
1月2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7号),对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春节将至,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力度,解决好重点群体生活困难。 一是 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加大受灾群众困难排查力度,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救助。 二是 切实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大街面巡查救助密度和频度,持续强化“互联网+”寻亲服务,及时帮助走失的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 三是 加大对贫困户、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确保“应保尽保”,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双节期间增发困难群众生活补贴,体现人性化关怀。 四是 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改善孤儿和贫困残疾儿童的保障条件。 五是 严格实行临时救助制度,做好困难群众救急工作,及时解决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重点关照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和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救助帮扶。 六是 严格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金,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大力推进双拥优抚“三访三送三网”建设,积极帮扶有困难的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医疗、住房“三难”问题。 七是 强化资金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编制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预算,加强资金统筹调度,健全资金监管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强化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精准衔接,完善机制,共同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通知》强调,春节前后,各级政府要扎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广泛开展对困难群众的慰问帮扶活动,解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困难群众生活的实际问题,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军烈属和军休干部;做好新灾防范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救灾工作专项检查,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拉网式安全排查,全力保障灾区群众生产生活,使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