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部署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

21.07.2015  20:27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2015年全国艺术创作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摸清我国地方戏曲剧种现状,进一步推动地方戏曲传承发展,文化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通知》,就2015年至2017年开展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促进戏曲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党和政府的领导,以客观、真实、实事求是为原则,以普查戏曲资源、加强阵地建设、促进戏曲传承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各级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和文化艺术研究院所(包括非遗保护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工作,保证全国地方戏曲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通知》规定,普查工作的范围为我国境内各地区、各民族的传统戏曲剧种,包括皮影戏、木偶戏等不同戏曲样式,普查登录的主要内容是剧种名称、声腔、艺术渊源、形成时间、流行区域、剧目、音乐、表演艺术、舞台美术、主要演出团体、人才培养机构、报刊专著、代表人物等相关文字、图片资料。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国各地区、各民族戏曲剧种的数量、形成发展历史、艺术特点、分布和流传地区、演出团体、人才状况、演出剧目、生存现状等,实现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各地戏曲文化资源的动态化、科学化管理,更好地促进戏曲艺术繁荣发展。

通知》强调,普查工作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控制质量的原则,由文化部统筹规划,负责制定、发布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办公室、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和各普查单位要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分级负责,做好普查工作。普查工作机构包括国家普查工作机构、专家咨询机构、省级普查工作机构,其中国家普查工作机构由文化部成立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普查重大问题,并成立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办公室,在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普查工作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为保证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各级普查工作机构将对普查全过程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建立剧种课题组审查、院(所)内复查、文化部抽查的三级数据质量监管体系。

通知》规定,普查工作从2015年8月开始,2017年6月结束,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5年8月31日。普查工作实施步骤分工作准备(2015年6月至2015年9月)、信息采集(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和验收汇总(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3个阶段进行。

通知》还对普查数据管理和成果应用等作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