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女贪官“以色谋权”为啥不容置疑?

17.06.2014  23:50

 

 

      拜读凤凰网“盘点内地上半年被查12名女贪官;部分以色谋权”消息,细瞧文中诸女贪官产地、官职、相貌,回味近年来若干“著名”女贪官风流轶事,联想众男贪官生活堕落“花絮”趣闻,本文标题所问答案居然不期而至。为啥说部分女贪官“以色谋权”不容置疑?就是因为;

 

      一,某些女贪官因天赋一般、相貌平平,缺乏“以色谋权”的赌资和本钱,所以只得混迹良家妇女中间详装“贞妇”“烈女” 。“既无操守,又无定见,谓之流氓”。按照鲁迅先生如此评判标准,所有男女贪官其实都可以流氓作比。试想,身为官员,却连为官必须清廉的基本底线都跨越了,又怎能顾忌什么“操守”和“定见”?然而,流氓归流氓,原始本能的那点基本“审美”认知,男女贪官们似乎却并未丧失殆尽。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如此浅显人生哲理,哪个男女贪官不是心知肚明?倘若天公偏不作美,硬要给女贪官赐予一副男贪官丝毫不感兴趣的相貌;那么,在女贪官每每笑脸相迎媚态百出,而男贪官却往往故意正襟危坐目不斜视的情况下,女贪官除了忘脸兴叹故作镇定 ,暂且“金盆洗手”另做计议外,又能作何选择?纵然如此,梦寐像慈禧那样实现“以色谋权”的夙愿,却是她们“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永远追求。

    二,某些女贪官由于保密有方、行事诡秘,故虽不乏“以色谋权”吉尼斯记录,然而,却犹如出色的地下工作者一样,始终都能恪守“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秘密。因为贪官往往都享有百姓无法比拟的办公条件和出差机会,因此,女贪官纵然屡屡红杏出墙梅开二度,到处大显“以色谋权”身手,然而,却往往照样都能在人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把自己装扮的像个淑女一般。所谓“人在做、天在看”,在这些男女贪官眼里是根本不存在的。否则,神州大地又焉能有这么多贪官?

 

      这些女贪官用她们神出鬼没的绝佳表演,不仅将经典名句“做了坏事没人知道就是好人”,展现的出神入化淋漓尽致;而且把坊间俚语“抓贼抓赃、捉奸捉双”,诠释的众口难辨无言以对。只要女贪官在“以色谋权”的实施过程中没有像重庆的雷政富那样被视频录像锁定,那么,她们定会若无其事地在“以色谋权”之后,继续坐在官场招摇过市,依然在主席台上滔滔不绝。

 

      其三,某些女贪官由于野心不大、追求不高,所以对“以色谋权”缺乏一种飞蛾扑火般的牺牲精神和热情。客观地讲,某些女贪官虽然拥有这样或那样的学历和头衔,但是因受其骨子里不思进取小富即安平庸意识影响,在认识水平上却仍然和家庭主妇并无太大差异。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支配下,某些不求闻达的女贪官对“以色谋权”缺乏浓厚的兴趣,自然也就成了不容否认的客观存在。

 

      再者,虽然“提钱进步,R后提拔”之说在社会流传甚广,然而,若将此说施加于所有男女官贪,恐怕同样会有失之偏颇之嫌。应当承认,一些女贪官纵然对金钱有着强烈的需求,但由于受自身这样或那样的种种局限,却对继续升迁并无太大的渴望。因此,“以色谋权”自然也就会同她们失之交臂渐行渐远。

 

      由此可见,笔者虽对半年仅有12名女贪官被拿下的数字不敢恭维,但对部分女贪官“以色谋权”之说却深感赞同。因为这“部分”不仅可以理解为是一小部分,同样也可解释为是绝大部分。不过,从这12名女贪官,“每个人在美容会所的消费记录都多达数百次”的情况看,仿佛属于后者的可能性较大。“女为悦己者容”,那么,这个“悦己者”是谁?或许只有这些女贪官心里最清楚。马英九的妻子都可以常年素面朝天,难道这些女贪官偏要和美容所结缘?

 

        何况,目前虽不清楚刚被中纪委擒获的“大老虎”苏荣,是否在生活作风方面能守身如玉宛若柳下惠;但仅从其前面被判被杀的4位副国家级贪官陈希同、成克杰、陈良宇、薄熙来,个个生活堕落拥有情妇的情况推测,将所谓“部分女贪官”应该理解为大多数,恐怕是能成立的。

 

      试想,副国家级大“老虎”尚且如此,何况一群貌不惊人的厅处级女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