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11家单位入选省公务员单位标兵 省委公开表彰

13.07.2015  13:10

  本报讯(记者王红)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公务员局获悉,在近日揭晓的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表彰活动中,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等11家单位入选“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我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等21个为民服务窗口被表彰为“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

  为鼓励争创“让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联合在全省评选表彰了154个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293个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和116个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作为全省“龙头”,郑州共有11个单位入选“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其中包括: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中共郑州市纪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郑州市审计局、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北下街街道办事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办事处、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原分局航海西路工商所、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入选“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的郑州21个单位包括: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市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大厅、市财政局预算处、市人社局信访接待大厅、市交警支队第五大队花园路农业路岗、市住房管理局办事大厅、市卫生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市煤炭局安全生产处、市审计局社保审计处、市工商局“3·15”投诉中心、登封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荥阳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科、新密青屏街派出所、中牟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园艺科、金水区检察院检务公开办事大厅、二七区法院多功能诉讼服务大厅、二七区建中街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管城回族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惠济区法律援助中心、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二七区国税第六税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