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架施工挖断水管十多次 千户居民停水1周

25.01.2015  09:51

郑州高架施工挖断水管十多次 千户居民停水1周

郑州陇海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因陇海路高架施工,不到1个月时间里,供水管连续两次被挖破,附近上千户居民累计停水近一周。不少居民质疑:“城市建设不能只顾面子,不顾里子。”

“去年,陇海路高架施工导致水管被挖破有十多次。”对于居民的抱怨,郑州市自来水公司感到有点冤,因为高架项目部的施工承包队较多,且很难取证,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显得很艰难。

最近,农业路高架也即将开工,怎样避免农业路地下的各类管道遭遇类似“悲剧”?郑州的地下管线何时不再“受伤”?

遭遇上千户居民停水近一周

“停水又快两天了,很多六七十岁的老人都要从楼下提水上楼,太不方便了。”昨天上午,郑州陇海路东明路交叉口向西100米处,陇海路高架桥下,遍地黄土,郑州市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正站在水坑里维修被挖破的水管,几位住在附近小区的居民,眼巴巴地等在维修地点,希望破损的水管早日修好。

住在事发地不远的恒业小区的张先生说,水管被挖破后,小区居民全部停水,但漏水管道那里,却在哗哗地往外流水,“小区里没水用,外面的水白白流掉,太可惜了。”

他介绍,为了做饭、洗漱,他专门骑电动车从外面买了一桶矿泉水,其他不愿买水的居民,就在小区楼下的一个蓄水池旁,排队等着取水。

“这次挖破的是个主管网,很难修。”负责现场维修的工人介绍,修之前,要先把附近多个闸门和阀门关闭,这才导致一些居民没水用。

郑州市自来水公司管网处的维修工人说,1月1日,也是在陇海路东明路交叉口,曾有一处水管被陇海路高架项目部的施工人员挖破。

附近居民称,因为这两次水管被挖破,上千户居民已经累计停水近一周了。

野蛮施工挖断水管很难取证困难

昨天,在离水管维修现场不远,有几名陇海路高架施工项目部的工人,还有一台小型挖掘机在施工,其中一名负责人称:“水管不是我们挖断的,是他们挖断的。”

该负责人说着,把手指向了正在维修水管的郑州自来水公司的两名工人。自来水公司怎么会自己挖断水管呢?这几名项目部的工人没人回答,随后集体离开了现场。

记者在工地围挡上看到,事发地属于陇海路快速化通道工程BT项目第八项目部的施工范围。

对于挖断水管一事,昨天下午,陇海路快速化通道工程项目部办公室一位负责人承认,这次确实是其施工人员施工时不小心挖破的,但事发后就及时通知了自来水公司前去维修。

根据《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施工造成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但是,郑州市自来水公司监察支队一位负责人说,陇海路高架项目部的施工中,承包施工的工程队很多,在工地上施工的也不止一家,有些水管是晚上被挖破的,黑灯瞎火又没有监控,所以很难找到肇事者,追偿维修费用更难,“有一次向肇事的项目部追讨维修费用,对方只愿给3000元,而实际维修费用需要4000多”。

探因与耽误工期比,挖断水管代价过小

郑州市自来水公司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陇海路高架施工导致水管被挖破,得有十多次,“有些施工虽然当时没挖坏水管,但离水管很近,有些桥墩甚至直接压在水管上,时间长了,很容易漏水。”

为啥野蛮施工损坏水管的事故如此频发,但又屡禁不绝?

知情人士介绍,虽然郑州市有明确规定,擅自损坏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但这些钱对一个施工项目部来说,违规成本太小,而如果耽误一天工期,代价比这些罚款金额大得多,所以一些施工项目部宁愿铤而走险。

“每个工地开工时,都会有自来水公司的巡线工人去工地守着,提醒施工人员留意地下管网。”郑州市自来水公司监察支队一位中队长说,很多工地为赶工期,开工后就不管那么多了,本来是能用人干的活儿,也都会用机器施工,多干快进,导致地下水管屡次被挖破。

郑州急需摸清地下管网家底对策

记者了解,与水管一样容易受伤的,还有燃气管网,这些地下管线屡次被挖破,除了施工人员野蛮施工外,还有个原因是,目前郑州的地下管网“家底”不清楚,具体到哪个地方下面有什么管网,缺乏细致科学的统计。

“施工前,自来水公司确实会送来地下管网的分布图,但有时,分布图标示的管线位置与实际位置差距较大。”昨天,陇海路快速化通道工程项目部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说,有的巡线工人甚至自己都说不清地下管线的确切位置,有时就说“管线大致在这个地方,你们试着挖挖看看吧。”

让人欣慰的是,为摸清地下管线的家底,去年8月,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对外发布了《郑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郑州将建立一个地下管线数据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地下管线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地下管线管理部门和权属单位,将建立专业管线的数据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存储管线信息,建立地下管线的长效管理机制。

有专家建议,地下管线的数据信息系统建成后,规划、城管、城建等部门,在城市基础设施施工时,还应建立一个良好的沟通机制,并提高对损坏地下管线行为的处罚金额。

昨天,郑州市自来水公司监察支队称,农业路高架开工建设在即,该公司已多次向市里有关部门建议,希望提前就农业路地下管线保护召开协调会,以避免影响农业路两侧居民的用水、用电。

【责任编辑:樊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