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2014年第二期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

03.06.2014  15:21

郑州高新区 2014 年第二期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高新区 2014 年第二期道路及排水工程 已经由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2014年第二期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郑州高新区

    2.3 建设规模:道路总长度1475米;总投资约1640万元 。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阶段与保修阶段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含城市道路工程及给水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本企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无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投标人若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在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3.5投标人须到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所报项目总监,开具日期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4 6 3 日至 2014 6 9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经一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北角一楼115室) 进行报名。

  报名时请持

  1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 、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5 、项目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

  6 、项目总监的无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7 、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 、外省企业需持有河南省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贰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2 报名后的潜在投标人必须通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的廉洁资格审查和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重大安全事故、合同履约、招投标违纪情况证明才具有投标资格。

    4.3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通知后5日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等网站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邱先生

    电        话:0371-679930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郝先生  潘女士

    电      话:0371-65928326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4号(经一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北角)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处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