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治污不力 郑州高新区石佛办事处一周被通报两次

25.12.2017  06:44

  距离大气十条终考还剩8天,仍有部分单位工地不顾“限土令”,违规生产。

12月23日晚,郑州市环境督导组通报近日对部分区域抽查情况,高新区、航空港区等其他单位存在污染问题,其中,高新区石佛办事处在一周内被通报2次,督导组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责任追究。

【通报】

高新区:郑州五龙口城中村改造项目N04-01地块(香榭园)(电厂路以东,五龙口南路以北)

存在问题:1.违反“禁土令”进行土方作业,主要进行管道施工,且无任何降尘措施。2.东出入口道路泥泞,车辆严重带泥上路。3.东出入口未设置自动冲洗设备。4.施工区域硬化道路清扫不及时,路面积存大量泥土。5.约30%区域黄土裸露。

处理意见:1.郑州市城建委依法组织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2.郑州市扬尘办对高新区实施财政扣款10万元。3.高新区负责督促整改到位。

郑东新区: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柳园口村(惠民三路北)

存在问题:1.院内道路积尘约5厘米厚,扬尘污染非常严重。2.院内东侧大量黄土未覆盖。

处理意见:郑东新区负责督促整改到位。

航空港区:航空港区大关庄村(汇港商砼东北200米)

存在问题:大量黄土裸露,无任何防尘措施,主要通道未硬化,泥土厚约5厘米,扬尘污染非常严重。

道路约十亩空地,积尘较厚,黄土未覆盖。

处理意见:航空港区负责督促整改到位。

【处罚】

以上被通报问题,封土时间顺延15天,由各自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待督导组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或生产。如期间被各级督导组发现违规施工或生产的行为,将对监管部门责任人提高一级进行责任追究。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12月18日,高新区石佛办事处就因辖区内的郑州久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污染问题被通报,此次为第二次通报,现根据要求,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责令高新区对石佛办事处有关监管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郑州市监察局跟踪督办。

河南商报记者 王乔琪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