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首批公租房开始签合同 租金标准随时会变化

20.09.2014  09:19
郑州首批公租房开始签合同 租金标准随时会变化郑州首批公租房开始签合同 一签签5年(图)

郑州首批面向社会分配的公租房,昨天开始集中签合同。昨天,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这次签合同的公租房有2517套,涉及郑州市中原区、二七区、惠济区、经开区、高新区、管城区这6个区的公租房租户。新出台的“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长啥样?老百姓如何交租金?什么情况下必须退出公租房?昨天,大河报记者联系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对这些焦点问题进行了权威解读。

    合同签订现场

【播报】

首批分配的2517套公租房开签合同签完后就可立即入住

“郑州从8月中旬开始首批面向社会分配公租房,共涉及中原区、二七区、惠济区、经开区、高新区、管城区这6个区,有17个项目,2517套房源。”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郑州新出台的“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已经下放到各个区,各个区也开始集中组织符合条件的公租房申请者签合同。“合同一签,租户就可以立即入住了。”

这份名为“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上显示:“公租房租赁期限为五年”。

“虽然租赁合同长达5年,但是并不意味着租户可以一直在这套公租房里居住。”郑州市房管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在租赁期间,如果租户不具备公租房承租条件,经区(管委)住房保障部门核定后,必须限期腾退该房,这个合同会自然终止。“啥叫不具备公租房承租条件?一般指,租房期间名下有房或不再缴纳社保等原因。”

根据公租房合同,在租赁期间,租户的住房和婚姻状况等情况如果发生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如实向区(管委)住房保障部门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

管城区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还解释,公租房仅能让符合条件的租户居住,不能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能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租户入住后,不能擅自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

【责任编辑:王利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