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首例!多次非法营运“摩的”,警方对驾驶人拘留处罚

16.08.2019  11:32

8月14日,郑州市交警六大队民警查获一起多次非法营运的“摩的”,并将驾驶人张某移交通泰路派出所。据悉,张某成为郑州市第一例因多次非法营运被处以治安拘留五日的“摩的”驾驶人。

8月14日7时50分许,郑州市交警六大队民警丁国全、郭宪宽在黄河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人驾驶两轮电动摩托车违法载人,民警立即将其拦截。经询问,驾驶人张某与所载之人互相不认识,民警使用“三教育一采集”系统查询发现驾驶人张某已被记录8次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调查发现,张某在2014年8月就曾因为无证驾驶机动三轮车被郑州市交警一大队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张某承认其自2018年5月开始从事“摩的”载客,在郑州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地铁口等公共场所周边拉客80次,并在2019年3月9日因非法营运被郑州市交警三大队处罚。

郑州市交警六大队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警方将持续组织警力对辖区重点岗位、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内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重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惩戒、重拳出击,严管地铁口、医院、商圈等公共场所及周边秩序,对‘摩的’非法营运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除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外,还将交由辖区公安分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从重处罚。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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